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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代,政教不一,文俗殊異,所謂:「田疇異畮,車涂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二二一年)滅六國,併兼天下,採丞相李斯意見,將各國不同文字,予以整理統一,依據史籀大篆,略加省改,後世稱爲「小篆」,或稱「秦篆」,是即爲秦代的標準字體。按當時所用字體,計有八種,除「大篆」、「小篆」外,尙有刻在符節上的「刻符」,寫在匾額上的「署書」,寫在旛信上用的「蟲書,刻在印章上用的「摹印」,寫在兵器上的「殳書」,以及對一般下屬...
史記項羽本紀曰:「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返,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舊說以爲三戶,猶云三家,喩楚國孑遺之民。當代史學家錢穆先生認爲三戶乃地名,屈原嘗爲三閭大夫,卽三戶大夫。舊注以三閭係指楚國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實誤。因大夫爲官職,三閭卽三戶,乃楚之邑名也。考三戶之地名有二:一爲漳水所經之處,項羽嘗於此渡兵破章邯,卽今河南臨漳縣境。一爲丹水所經之處,楚國曾置三戶邑於此,卽今河南淅川縣境。春秋左氏哀公四年傳:「以畀楚...
吕不韦自以为聪明,为贾时在邯郸认识秦国安国君太子质于赵的子楚,,认为「奇货可居」而当上秦国相国,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而嫪毒案发生后,不韦恐诛连,饮酖而死,请详阅谢昭男教授所撰一文,便知吕不韦任秦国相国由来,本文毫无隐饰,且文字优美,相信读者喜欢阅读。吕不韦(西元前?二三五年),秦时阳翟人,生年不详,死于始皇十二年。初为大贾,贩贱卖贵,家累千金。秦昭王四十二年(前二六五)安国君为太子,其男子楚质于赵;居处困不得意。不韦贾邯郸,见之而曰:「此奇货可居!」乃
编者按:本文对秦国文化的发祥与地位有独到的论列,因为石鼓文的发现,证明东周之初秦国已有卓越的文化,而且是商周正统文化之继承者。
我国土地得以买卖,当从商鞅变法谈起。西元前三五〇年,商鞅在秦国变法,废除了井田制度,造就了一个民得私有买卖土地的新社会。这一个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土地制度,刺激了秦国的生产力,也奠定了统一六国的基础,秦与继起的汉帝国,可以说都构筑在土地得自由买卖的社会基础上。但正如董仲舒所说:「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仟佰,贫者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贫富的悬殊差距,是此一制度的最大弊端,但史论所及,却常忽略了此一制度在战国时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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