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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察哈尔省同乡会代辧丁寿昌先生奖学金第 年度申请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12期  出版时间:1983-02-01
    关键字: 奖学金 申请 丁寿昌

  • 文章王世焕鄕长奖助学金八月一日起接受申请

    来源期刊:《海州文獻》第19卷 第2期  出版时间:1997-06-01
    关键字: 奖学金 申请条件 申请手续

    一、奖助名额:大专五名,每名新台币壹万元;高中(职)十名,每名新台币伍仟元。二、申请资格:(一)奖学金:1.必须是海州(东海、赣楡、沭阳、灌云、连云)籍子弟。2.学业(第一、二学期)成绩总平均八十分以上。3.两学期操行成绩均在乙等以上者。(二)助学金:1.同前项第1款。2.家境淸寒,被政府列为贫户,并持有证明者。3.家遭变故,致生活艰困,经户籍地邻里长证明者。4.一经核符,助学金额与奖学金额同。三、申请日期:每年八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四、申请地点

  • 文章福建連城同鄉會奬學金設置辦法

    来源期刊:《連聲》 第3期  出版时间:1983-02-01
    关键字: 同乡奖学金 奖学金法案修正 申请对象 申请格式

    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元月卅一日修正一、本会为奖励会员子女在国内大专院校肄业,敦品励学,力求上进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本会奖学金,除以连城会馆房租收入拨充外,并向热心公益同鄕劝募,其劝募办法另定之。三、具有左列各项条件者,得向本会申请奖学金:1.在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2.操行成绩列甲等者。3.体育成绩列乙等以上者。四、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数目,视实际申请人多寡,及房租收入与募捐情形而定。五、凡享有公费待遇或

  • 文章臺北市林森縣同鄕會通吿

    来源期刊:《闽聲》 第34期  出版时间:1969-07-15
    关键字: 奖学金 林森县同乡会 通告 申请

    林学字第〇六四号 不另个别发函事由:为办理奖学金,接受申请,并限至八月卅日截止由。一、本会办理淸寒会员子弟奖助金,成绩卓著,玆为扩大励学,自本(五十八)年度起,再增加奖学金一种,其办法如次:甲、凡居住于本市之同鄕在学子弟(不限于会员),均可申请。乙、本市高中以上及参加联考之各大学(全省)肆业之学生,操行甲等,学业成绩公立成绩总平均在八十,私立总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丙、检具户籍誊本及上学期成绩并经本会理监事或名誉理事出具推荐书。丁、塡具申请书(申请书向

  • 文章傅玉良奖学金设置暨申请要点

    来源期刊:《連聲》 第6期  出版时间:1986-02-01
    关键字: 傅玉良 奖学金 申请要点 罗佩光

    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元月卅一日修正一、缘起:本会理事长罗佩光先生为纪念其夫人傅玉良女士生前好学不倦,能诗能文,相夫有道,敎子有方、爱鄕爱国,济困扶危之贤德,特将其节约丧葬费用新台币伍万元于六十九年二月一日捐献同鄕会存入邮局储金,每年以孳生利息,作为傅玉良奖学金。二、奖给对象:以连城旅台同鄕(同鄕会会员)子弟在国内大专学校肄业,学业成绩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甲等以上,体育成绩乙等以上者为合格。三、给奖名额:每学年以一名为限。四、申请办法:为简化手续并资平允

  • 文章福建連城同鄉會奬學金設置辦法

    来源期刊:《連聲》 第4期  出版时间:1984-02-01
    关键字: 奖学金设置 联席会修正案 申请办法 成绩核发 申请格式

    七十三年一月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修正壹、总则一、本会为奖励会员子女肄业于国内大专院校(含硏究所及夜间部,与五专四年级以上),敦品励学,力求上进,特订定本办法。二、本会奖学金之筹集,除以会馆房租收入拨充外,接纳私人或团体捐献。其捐献及劝募办法另定之。三、私人或团体捐献纪念性之奖学金,应由捐献当事人敍明缘由,意义及发给原则,交由本会依本办法处理。四、本会理监事组成之奖学金审查小组,为最高审查权力机构。贰、申请资格一、凡本会会员子女,肄业于国内各大专院校(含硏究

  • 文章一〇二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请四月十五日截止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498期  出版时间:2013-03-25
    关键字: 春季奖助学金 同乡会 接受申请 申请书

    一〇二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 文章福建省政府設置本省籍在臺大專院校清寒優秀學生奬學金辦法

    来源期刊:《連聲》 第4期  出版时间:1984-02-01
    关键字: 台湾大专院校 清寒优秀学生奖金设置 申请条件 家庭成绩 申请格式

    第一条 本府为鼓励现肄业国内大专院校本省籍淸寒优秀学生敦品力学向上起见,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奖学金之学生须具备下列各条件:㈠在公立大专院校日间部肄业之闽籍学生(包括海外回国升学侨生)。专科学校五年制者须从领四年起始得申请。㈡家庭经济淸寒者。㈢操行体育成绩列乙等以上。㈣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在八十分以上。第三条 本府奖学金名额暂定为十五名,每名台币四千元,华侨奖学金若干名,每名台币四千元,如申请者超过定额时,即就学行成绩较优者核给。第四条 凡符合第二条各款

  • 文章附呈台北市政府新聞處函

    来源期刊:《福建雜誌》 第1期  出版时间:1982-07-01
    关键字: 附呈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函 更名申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廿七日(柒)(壹)北福秀輝字第八〇三號主旨:本會出版「福建會訊」擬改稱爲「福建雜誌」,並更換發行人,謹報請核備。說明:一、查本會所出版之「福建會訊」,原爲報導會務活動及海內外同鄕消息爲宗旨,玆爲加强宣揚主義,擁護國策,增益智能,促進團結,擬卽擴編改稱爲「福建雜誌」,增加篇幅,充實內容,以成爲一綜合性學術性之定期會刋。二、並經會議決定,由本會文敎基金會負責辦理,至於原發行人本會常務理事何宜武先生,因公忙不克擔任,擬自六月份起改...

  • 文章八十六学年度闽籍学生奖学金接受申请

    来源期刊:《福建雜誌》 复刊11  出版时间:1998-09-01
    关键字: 闽籍学生奖学金 申请要求 教育

    公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肄业学生。2国内公私立二专、三专及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生。3国内师范大学及师范专科学校肄业学生。4国内公私立大学硏究所博士班、硕士班硏究生。四、申请奖学金学生,以当学年度上、下两学期操行成绩均在乙等以上〔含乙等〕,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五以上〔含八十五〕,体育成绩及格者为限。五、奖学金依左列之标准发给:1大专院校及师范院校学生,每名奖学金五仟元。2硕士班硏究生每名奖学金陆仟元。3博士班硏究生每名奖学金捌仟元。六、本会受理申请奖学金之期间,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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