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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澎湖寃案重要文件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5卷 第3期  出版时间:1989-12-20
    关键字: 澎湖冤案 重要文件 致函 陈诚

    之便,就该案经过提出报告,当蒙批交查办。前山东省党部主任委员裴鸣宇先生,即根据有关各方所提出的证件,针对判决书所列犯罪事实,一一指出其重大错误,以期沉寃得申。本刊特选录有关寃案之重要文件及纪念文字若干篇,藉明原委,兼示悼念之意。谈明华先生之「上总裁报告」,本期第三十五页至第三十六页周绍贤先生「澎湖寃案始末」文中,已予引录,请参考。

  • 文章張靜愚先生褒揚令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1卷 第1期  出版时间:1985-06-20
    关键字: 张静愚 褒扬令 政府文件 追思悼文

    總統令華總褒字第530號私立中原大學董事長張靜愚,才學優長,性行廉謹。早歲任職黃埔軍校,參與東征北伐。嗣歷任軍政部航空署中將署長兼航空班主任、河南省政府建設廳廳長、財政部全國稅務署署長、經濟部政務次長等職,均多建樹,功在國家。而其近三十年來,致力於爲國育才,復昭績效。玆聞溘逝,良深悼惜,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總統 蔣經國行政院院長 兪國華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典璽官 劉垕(有關張靜愚先生之行述及紀念文字,已在本刋十卷三期發表。)

  • 文章租屋如何節税

    来源期刊:《廣西文獻》 第106期  作者:本會 出版时间:2004-10-10
    关键字: 房客租屋 节税福利 文件适用范围 理财

    扣除之金额,以较大者申报扣除。申报房屋租金支出需检附证明文件:(财政部九十年一月九日台财税第〇九〇〇四五〇〇九九号函规定)承租房屋及支付租金证明文件:租赁契约书及付款证明影本(例如:出租人签收之收据、自动柜员机转帐交易明细表或汇款证明)。租屋供自住的证明文件: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受扶养直系亲属中实际居住承租地址之一人,于课税年度在该地址办竣户籍登记之证明,或检具纳税义务人载明承租之房屋于课税年度内系供自住且非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之切结书等资料。每年综合

  • 文章兩岸鄕親協力創辦安陽明誠職校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26卷 第3期  作者:高安澤 出版时间:1994-07-01
    关键字: 安阳明诚职校 办学 教育 文件 信函

    前言民國八十一年八月,安澤返鄕,在賓館與台辦主任李保雲,副主任劉憲法,北關主任吳學孟,物質局副總經理高安平等,商討辦學。九月,中原文獻社董事長韋公德懋,應邀參加安陽巿殷商文化易經學會,帶去部份資金及決意辦校函件。(詳情見民國八十二年一月一日,安陽文獻第九期一一二頁)明誠職業學校創校概述明誠職業學校,蒙台灣與安陽兩地鄕親,多方面協助,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安陽巿函報河南省,河南省於同年十二月一日批准,又於八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向安陽巿行政幹部學校協...

  • 文章國人應重讀「九一八事變」史料

    来源期刊:《河北平津文獻》 第8期  作者:彭歌  出版时间:1982-01-25
    关键字: 九一八事变 日本侵略 史料 重要文件

    召开的东方会议。由此会议产生了田中内阁侵略满蒙的积极政策,亦即我国人所熟知、而过去为日本方面一口否认的「田中奏折」。九一八事变正是日本少壮军人对田中政策的初步实践。「田中奏折」和东方会议报告等重要文件,都收入本书的第一单元之中。诚如编者序言中所说,由此可以使读者「体味出日本侵略政策的原始意义」。「事变的背景」,主要在说明日阀的种种部署,制造借口,寻衅示威,读了那一百多页的有关文件,就可以明白,无论中国如何忍辱负重,避免争端,战争终不可免。其中陈述的各种事

  • 文章臺北市寧波同鄕會接受同鄕人士委託服務及捐贈資産辦法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8期  出版时间:1970-06-01
    关键字: 宁波同乡会 同乡会文件 同乡会接受同乡人士委托服务及捐赠资产办法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十四日本會第十一次理事會通過)第一條:本會爲維護身在臺同鄕人士,接受委託服務及資產捐贈作爲同鄕福利等費用,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之對象爲我寧波同鄕人士,不分性別、年齡、在臺無直系親屬,或財產承繼人者,或有親屬而遺愛貧苦同鄕者。第三條:本會接受委託服務之範圍:包括資產之處理,醫護照料及身後安排。第四條:捐贈之資產,任由捐贈人指定辦理本會福利事業。第五條:凡委託服務及捐贈資產,均須向本會辦理書面存證函件或公證。第六條:本會接受捐贈...

  • 文章臺北市寧波同鄕會敎育獎助金指名認額認捐辦法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8期  出版时间:1970-06-01
    关键字: 宁波同乡会 同乡会文件 同乡会教育奖助金指名认额认捐办法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十四日本會第十一次理事會通過)第一條:本會爲擴大獎助淸寒同鄕優秀子弟敎育,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之對象,悉依本會「敎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申請敎育獎助金須知」之規定審查合格經理事會通過者,爲指名認額認捐之對象。第三條:認捐名額可大專,可高中,或大專高中混合各認若干名。第四條:認捐熱心同鄕人士,得於每學期增減認捐名額,惟須於每年二、九兩月間向本會提出書面通知,否則本會將依據上學期名額辦理。第五條:認捐人獎勵辦法另訂之。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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