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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 李盛菉尝闻江西客籍山歌歌辞,男性唱:「正花不如野花香,正妻不若野姑娘,你我虽是有夫妇,两人相爱也无妨。」闺女唱:「心肝哥哥莫慌张,爸爸已去古龙冈,家中只有我一个,放心歇到大天光。」此种伤风败德拆散家庭不知羞耻之词调,小则造成夫妻失和家庭破裂,大则影响社会淫乱、伦常败坏。观今宜鉴古,有古始有今,我国自周行封建,对女性制定从夫或随子之贵贱地位而尊卑,即夫或子贵则位尊,反之则卑。既为高官贵妇务须有高尙美德,故周礼礼记多处载有妇女「四德」之要求,即于童年
兴国 李盛菉三从四德为我国传统礼教之规范,妇女至上之美德,有所谓贞妇烈女立牌、竖碑、史册作传之表扬,生身父母获官府褒奖而免征赋税荣获殊荣。先妣刘氏玉英深受兴国刘府望族生父久才、叔久扬(笔者先外祖、外叔祖)曁族学校长刘久珍老师之教诲,加诸我族文风鼎盛、孝悌传统及先祖父才保、才僖公长辈之熏陶,常将妇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之至德意义,传述与家族少幼女性,深获族人一致赞扬。余生于民主伸张男女平等时代,幷非悖逆先妣之言行,而认为「三从」一词有诸多令人
生女孩则要三十天为满月。在月子期间内,规定产妇不准走入别人家,否则别人家认为不吉利,说:「不祥之物进了门,家要败,人要亡的!」。万一不愼,闯入别人家,补救办法是备香腊纸炮前去祭拜,并送红布悬挂其大门上,以资驱邪,即使是亲娘家,也须如此。女性被岐视,眞是一言难尽。二、民初女子教育及女性特有的束缚民初的枣阳只有私塾,没有公立学校。私塾中、男孩读四书五经,敎导将来作大事。女孩则读「女儿经,女子四书」,长大成人后遵守三从四德。三从是未嫁从父,嫁后从夫,夫死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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