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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七十八年同鄕子女奖(助)学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请至本年十二月三十日截止。奖助金及获奖助办法与本会会讯第十三期办法相同,贵子弟如有就读高中职、大专院校或留学国外合于规定者,可提出申请,申请书函索即寄。二、为充实会讯内容、请各位理监事、会员、鄕长热烈提供同鄕动态文稿、家鄕文物、名胜古蹟等照片借予编辑委员会应用,制版后即可奉还,文稿一经刊登将酌付稿酬。三、各位会员、鄕长住址、电话、职业如有异动,请来函或电话通知以便更改。而利寄送函件及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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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由:陈宜文、陈守文姊妹为纪念其先父汉源先生毕生热爱鄕里,济困扶危,重视敎育,奖掖后进,特于留美学成并乘汉源先生七十一岁冥寿之辰,慨捐新台币伍万元,存入银行孳生利息(七十五年元月一日起),每年以利息作为陈汉源助学金。二、奖助对象:凡旅台同鄕或其子女,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操行成绩甲等以上,学业成绩七十五分以上,体育成绩乙等以上,家境清寒者为合格。三、奖助名额:每学年以一名为限。四、申请办法:为简化手续并资平允计,每年按向同鄕会申请奖学金案中,就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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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刋讯】林森县同鄕会为奖掖后进,擧办大专学生助学金一种,并由本学期起关始贷放一节,曾志前讯。兹者该会为扩大励学,并决定继续办理「奖学金」一种,藉以普遍奖励学业成续优异之同鄕子弟,(不限于会员),其原则业于十月七日全体理监事会通过,已转请该会设计委员会草拟办法中,预定可于本月理监事会提出讨论定案,下学期即可开始实施。该办法之原则为高中以上之学业成绩公立八十私立八十五以上,操行甲等者,均可申请,奖金自千元至三百元,合于申请者均可得奖状及文具等,且不限于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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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年秋季奖助学金将于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十月十五日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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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年秋季奖助学金将于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十月十五日截止收件。若有疑问,请与本会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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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二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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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刋讯】林森县同鄕会擧办之大专学助学金,本年仍旧继续,凡会员子弟,学行均佳,而家境淸寒者,皆可申请,每年度自二千元至六千元。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七月底止,申请表及助学金办法,可向该会或本社索取。【又讯】该会针对学业成绩优异之同鄕(不限会员)子弟奖励,另有一种「奖学金」之设置,原则已经通过,详细办法待该会拟订,经理事会通过后,即可公布实施,预定自本年秋季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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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大专二名,每名一千元。高中二名,每名五百元。以上合计十名,共一万五千元。二、审査奖助学金申请案。议决:助学金部份;1黄师舜(省立屏农),2林尔良(国立中兴),以上得林寄华助学金每年二千元,3陈明志(中国海专),4许善兴(私立淡江),以上得陈维汉助学金每年二千元,5朱旭(省立海洋)6刘国杼(国立中兴)。以上得本会助学金每年二千元。奖学金部份奖:奖学金成绩应以全年度平均为准,操行需甲等,其资料不全者,应通知补送,兹先审査资料齐全者,决定如次。照此标准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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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北市浙江同鄕会六十年第一次代办各鄕长奖助学金,订于本(三)月十六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接受申请。奖学金二十六名,计分大学组二十二名,每名一千五百元,专科组四名,每名一千元,(其中代办董浩云鄕长奖学金十名、大学、专科一律每名发给一千五百元)。助学金一百名,计分大学组七十五名,每名七百元;专科组二十五名,每名五百元。二、上项奖助学金,专为本会家境淸寒之会员优秀子弟而设,以上学期在学分科学业成绩总平均及操行在八十分以上,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而未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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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同鄕有志青年完成大专学业特订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助对象、名额、金额第二条:凡本会会员在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就读,未享受公费优待之学生,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第三条:申请奖学金之标准;全年学业成绩总平均八十分以上(各科均须及格),操行成绩甲等以上,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在校未受记过处分及未领其他奖学金者。申请助学金之标准;须家境确属清寒检附必须证明文件者。第四条:奖学金名额;每年颁发二十名,硏究所每名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