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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谓:「建设之首要在民生」。而行,为民生四大需要之一,故政府对人民,除力谋足其食、裕其衣、乐其居外,尙须修筑道路,以利其行。良以道路交通为地方之命脉,亦为政治、经济、治安、文化各项建设之基础,若道路阻塞,形成瘫痪,难收脉络贯通之效。是以欲使交通设施,能配合其他建设之需求,则有赖于完整之路政建设。山西于民国八年,即规定修路计画大纲,其路线分省路、县路、鄕路三种,以省路省修,县路县修,鄕路鄕修为纲要。玆分述如下:甲、省路:分干路、支路两种。一、干路系以省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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