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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文献第二十八期十六页文字上引用的错误兼谈承诏谪贬播州(遵义)未赴任白居易笔下的「诗豪」刘禹锡的「陋室」。一、关于「君子曰」之错误:贵州修文县城郊阳明洞建的亭榭「何陋轩?」解释者说:「何陋」二字,典出孔子「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在贵州文献第二十八期十六页下十三行,著者尚宾乡长将唐朝中叶中山人刘禹锡在安徽和州刺史任上写的「陋室铭」的最后一句,「孔子曰:何陋之有?」写成「君子曰:何陋之有。」错得非常离谱。现经细心的田兴柱乡长来文指出,原典出自论语子
位不在高謀國則名,權不在大謀公則靈,斯爲公僕服務於民。脚步邁基層,民情入腦深,談笑唯百姓,往來無私情。可以明實況,察眞情。雖謊報可亂耳,祈調硏正視聽,蘭孜焦裕祿,洛陽徐九經。小子曰:無愧國民。
官不在大有權則靈,才不在高有錢則行。斯爲錢權,無所不能。法度因錢改,綱紀爲權操。辦公無公道,緝私有私情。可以發橫財,盜虛名。無國是之礙眼,無民瘼之擾心。上班泡茶水,下班浴酒精。此所謂祿蠹之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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