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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淸四大名臣之一的左宗棠——左文襄公,一生功业彪炳,但留于后世的事绩中,最使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自潼关以至嘉峪关沿途两旁的左公柳。提起左公柳,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而与此有同样有意义的敎子读书一事,却被人所忽略了。现在敎育评鉴自工专以至各大学院校已数年于玆,绩效如何?不得而知。目前评鉴又伸展到高中及国中的阶段了。论者以为评鉴只是评鉴学校设备与师资敎学方面,但对学生的求学读书方法,却付阙如,一字不谈,似乎敎育的责任,有好设备,有好师资,那就功德圆满
俗语有句说得妙:「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读书人人都会,但要将书中所阐述的道理,整理出个头绪来,非得要「特别」的方法才行,所谓「特别」,并不是与众不同,而是依自己的情形拟出一份独到之法门。对于我来说,读书方法不外乎「专」、「勤」二字。「专」为上课专心,读书专一。老师于课堂上授课时,必须心无旁骛,学习庄子中痀瘘丈人「而惟吾蜩翼之知」的精神,方能收得「事半功倍」之效。「勤」乃课前勤预习、课时勤发问、课后勤复习,如果只「专」却「不勤」,会导致丢三落四。但如果
实,则无适用之余地,亦系遵守「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则」者。左潞生先生行政学槪要第十一页亦有同样载述。2.陈志豪先生行政法总论24页「法律自施行时起发生效力,施行前之法律行为以不适用为原则,此即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则。此一原则肇始罗马现为各国法制采取,在于确保已取得之合法权利,并使人民之权利义务,不致由于法律之变更而受影响,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同,亦仅适用于未来发生之一定事实,对于行政法规未施行前发生之一定事实,一槪不能适用」。3.徐谦先生民法总则第36页:「凡法律及于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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