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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嫁娶之礼,由来己久,旧时的礼法,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男子二十而冠,有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据此可知,旧时男女之婚龄,男在二十至三十之间,女在十五至二十之间。男婚女嫁之礼法,都是承袭旧时的六礼。六礼六礼即是婚礼,要经过六道手续:一、是纳采:男方请媒人,带简单礼物,向女方求婚二、是问名: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时。三、是纳吉:女方答应后,男方备送礼物,表示缔结婚姻之好四、是纳征:男方再准备厚礼送女方,藉以巩固婚姻。五、是请期
诚大苦,然何至伤心乃尔」。贫女曰:一我母家贫,所嫁又■人子,明日■不知受何苦?是以悲耳」。富家人为之则然。淸代旧俗,新娘两袖中必置坠重物,谓之「压粧」。富家女袖贮荷囊二,各缄金锭,约二十余两,乃遣婢携赠贫女,谓萍水相逢,无能厚赠,持此谋馈粥,或不致遽冻绥,贫女谢而受之,正欲展问姓氏,而雨已止,舆夫坌集,遂分道而去,穷女嫁后,将所得赠金,俾其夫权子母,逐什一之利,自臻饶裕,不数年遂成大贾,家业骤转,广市田宅,然所置产,田必两庄,屋必双所,本利盈余,亦必分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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