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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希援鄕长,武进东门外南宅鎭人,历任司法工作,地院检察官、推事、高院厅长等职,现年七十五岁,于三月廿二日(农历二月初二)病逝于国泰医院,四月十日假辛亥路第二殡仪舘公祭后安葬于三峡鎭龙泉公墓。
不过两月,内外焕然一新。其时正是我「可以行则行」的适当时期。乃向司法行政部正式呈请辞职,并陈明部次长,但望早日核准辞职,派员接替,不必另调职务。嗣奉令准并派王璥先生继任。我乃交卸赴平,此为廿一年十一月间事。我三度去张,重任司法工作,为时两年。掌理检察业务,重在严正妥当,毋纵毋枉。彼时人情朴厚,生活简素,司法界情形更较单纯,我只以身作则,同人无不景从,一切顺利进行无碍。不过军人英雄本色,但知命令及个人权威为重,甚难了解法律制度及人权的尊严神圣。所以在那种情势
七十有九,特将个人经历,择要记述,虽属过眼云烟,但留回忆而已。壹、司法工作民国卅年,奉派四川重庆地方法院,开始办理刑事案件,后又转调四川长寿地方法院,四川高等法院重庆分院,前后四年多,均办刑事,殆抗战胜利,于卅五年复员,奉调湖北高等法院检察官,卅七年初,转调武昌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也是偏重刑事,多年以来变成刑事专业,却忽略了民事业务,这是法官专职的缺陷。民国卅六年底,全国办理中央民意代表选举,我经考虑参加国民大会代表区域代表选举(主要原因为国民大会代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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