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的遗骸。②古物。③为法俗。法俗二字,乃历史上四裔(四方极远之地)传中所用的。法系指某一社会中有强行之力的事情,俗则大家自然能率循不越之事,所以这两个字,可以包括法令和风俗习惯,而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也全包括于俗之中;所以这两个字的范围很广,几乎包括一个社会的一切情形。法、俗的变迁,有的很迟,所以古代的法、俗还存在于现在,这不啻目击的历史。又其变迁,大致有一定的途径,所以业经变迁之后,考察现在的情形,仍可推想已往的情形。而社会进化的阶段,也往往相类。社会学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