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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有些欧美国家,如英、法、美诸国就先后提倡过义务教育。一九一二年,中国推翻了帝制后,当时政府也曾倡言义务教育,并制定、颁发了学校系统制度。在提及有关学制问题的条款中,也具体提出初级小学(一至四年级)阶段,实施义务教育。但是,由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各方面都存在着弊端,根本无法实施国民义务教育。有关实施义务教育的条款,仅仅是一纸空文而已。当时的东海县当然也不例外,也不具备实施国民义务教育的条件。先拿当时商业初兴的新浦来说,一九一三年筹建
我國自滿淸入關,卽施行科擧制度,以八股括帖取士,箝制漢民族思想,使不知當世之務,國家因之積弱,遂召列强侵侮。甲午之役,敗於日本。德宗皇帝,知非變法維新無以救亡圖存,遂起用康有爲等,欲廢科擧興學堂,改變士風,爲國儲才。竟爲守舊派所反對,愚昧狠毒之慈禧太后竟發動戊戌政變,再度垂簾聽政,幽禁皇帝,逮捕維新分子,康梁出走,六君子罹難。越兩年庚子,八國聯軍入京,慈禧母子狼狠出亡西安,及議和回鑾,始宣布變法,暫以經義策論取士,廢除科擧,並頒布學堂章程。於是各地學堂如...
为便利义务敎育推行,此项简易师范设置,自属一时权宜措施。三、义务教育与民众补习教育在初等敎育方面,依照「小学法」及「小学规程」之规定,小学修业年限六年,前四年为初级小学,后二年为高级小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足岁,但有特别情形者,得展缓至九足岁。为推行义务敎育起见,于二十四年制定「实施义务敎育暂行办法大纲」,提经行政院五月二十八日院会通过。六月十四日公布「实施义务敎育办法大纲施行细则」,对于实施义务敎育,规定分三期进行。自二十四年八月至二十九年七月为第一期。自
长足进步。政治迈向民主,总统、省长民选;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富足。教育亦不例外,不断改革,进步。就将教育四十多年来的变迁,择其要者,例举数端:一、师资提升:就以国小教师而言,由简易师范生(按:国小毕业再读四年,即可任教),到今日的师范学院—学士。建国的基本在教育,教育的基本在师资。因此,欲求教育改进,提升师资,实为根本之图。二、义务教育延长:自民国五十七年秋天开始,将国民义教育自原有的六年延长到九年。不但促进国教的正常化,也提高国民知识水准,增进国力。三、消除
先父諱有爵,字佐朝,別號少榮,又名茹芝,生於民前廿二年(光緖十六年)庚寅歲十月初八日,世居監利縣尺八鄕龔家村,幼承祖父章顯公庭訓,攻讀詩書,及長考入湖北官立方言學堂(相當專科學校)主修英文科,畢業後榮歸故里,人稱「洋相公」,並賀贈「優貢」金字匾額以爲紀念;嗣任興山縣及本鄕各學校英文敎員及地方行政職務多年(時余尙年幼不得其詳),家父於民三年與吾母何氏結婚,生育余及弟妹等四人,家母賢淑慈祥,辛勤持家,敦親睦鄰,頗得閭里頌揚;家父厠身政敎,熱心服務桑梓,處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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