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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立德树人教育兴国——蔡亚萍先生夫人共创岭东技术学院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16期  作者:本刊編輯室 出版时间:2002-02-23
    关键字: 蔡亚萍 岭东技术学院 创校历史 教学成绩

    位于台中市南屯区的岭东技术学院创设于民国五十三年,为我乡贤故国大代表蔡亚萍博士及现任董事长黎明博士伉俪秉持教育兴国理念与热忱所独资创办。创办之初,以「私立岭东会计专科学校」为校名,揭橥为国育才之宗旨,并以「学以致用,诚以待人」为校训;民国五十六年正式更名为「私立岭东商业专科学校」。创校以来,已届满三十八年之历史!该校创设初期,系以日间部五年制为主,民国五十四年始增设夜间部;民国七十七年后,又陆续增设二年制日夜间各科,至民国八十六年奉教育部核准成立进修专校

  • 文章立德树人教育兴国——蔡亚萍先生交人共创岭东科技大学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鄕會會刊》 第20期  出版时间:2006-02-11
    关键字: 文化教育 蔡亚萍 岭东科技大学

    位于台中市南屯区的岭东科技大学,创设于民国五十三年,为梅县乡贤故国大代表蔡亚萍博士及现任董事长黎明博士伉俪秉持教育兴国理念与热忱所独资创办。创办之初,以「私立岭东会计专科学校」为校名,揭橥为国育才之宗旨,并以「学以致用,诚以待人」为校训;民国五十六年更名为「私立岭东商业专科学校」,民国八十八年改制为「岭东技术学院」,民国九十四年以优异办学成绩,奉准改名为「岭东科技大学」,创校以来,已届满四十一年之历史!该校创设初期,系以日间部五年制为主,民国五十四年始

  • 文章立德树人教育兴国——蔡亚萍先生夫人共创岭东技术学院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18期  出版时间:2004-01-31
    关键字: 蔡亚萍 岭东技术学院 文化教育

    位于台中市南屯区的岭东技术学院,创设于民国五十三年,为梅县鄕贤故国大代表蔡亚萍博士及现任董事长黎明博士伉俪秉持教育兴国理念与热忱所独资创办。创办之初,以「私立岭东会计专科学校」为校名,揭橥为国育才之宗旨,并以「学以致用,诚以待人」为校训;民国五十六年更名为「私立岭东商业专科学校」,创校以来,已届满四十年之历史!该校创设初期,系以日间部五年制为主,民国五十四年始增设夜间部;民国七十七年后,又陆续增设二年制日夜间部各科,至民国八十六年奉教育部核准成立进修专校

  • 文章敬悼蔡亚萍先生并谈岭东商专

    来源期刊:《嘉應五屬年刊》 第4期  作者:鐘正君 出版时间:1989-10-01
    关键字: 蔡亚萍 兴办教育 名贤传记 岭东商专 追思悼文

    国民代表[1]岭东商专创办人蔡亚萍先生,已于民国七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去世了,消息传出后,在目今的海内外,必有数以万计的人为他哀悼。亚萍哥虽已达八十有二的高龄,但在医药发达人寿增高的今日,仍然嫌其过促,更何况有伟大事业,多一日生命便有多一份大贡献的人,今竟连明年第八届总统选擧,也不能投他神圣的一票,宁不令人扼腕!我与亚萍哥的介弟逢盛,重庆作陪都时代,在南温泉中央政治学校同学,所以我一向视亚萍哥为兄长,礼敬有加,廿多年来,亚萍哥亦以弱弟视我,诸事均不见外。他于

  • 文章吾梅文風,吹拂寶島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8期  作者:謝餉蓀 出版时间:1994-02-20
    关键字: 蔡亚萍 黎明 教育事业 客家精神 热心公益

    编者按:吾梅文风鼎盛,夙为国人所知。先贤蔡亚萍先生、暨其夫人黎明女士于来台之后,以其热爱敎育之精神,于台中市南屯区先后创设岭东商业专科学校、暨岭东高级工商职业学校,为国培才,功在敎育,卓然有成。办学之余,复热心公益,关怀侨敎,亦多足述。按亚萍先生毕业于国立广东法学院,夫人黎明女士毕业于梅县私立南华学院,亚萍先生曾获韩国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黎明女士则获美国汤玛斯摩尔大学荣誉博士学位,实至名归,足为吾梅增光。本文作者就其夫妇创校之艰辛历程,关心侨敎、与宏扬

  • 文章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9期  出版时间:1995-02-12
    关键字: 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简则 会务报告

    民84.⒈⒓第一条 乡贤黎 明女士,为纪念其夫君蔡亚萍先生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特委托台北市梅县同乡会设置〈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第二条 本奖学金之基金新台币陆拾万元,委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运用,每年所得孳息,除拨充奖学金外,若有剩余,应并入基金内。第三条 本奖学金之发给,以本会会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姊妹,在台北市之公立大专院校或在台湾省与高雄市之国立大专院校求学;合于本办法规定条件者,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第四条 本奖学金之名额暂定为陆名,其金额为每名每年

  • 文章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11期  出版时间:1997-02-15
    关键字: 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 会务报告 简则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民85.⒉⒋修正第一条 鄕贤黎明女士,为纪念其夫君蔡亚萍先生毕生致力于敎育事业,特委托台北巿梅县同鄕会设置〈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第二条 本奖学金之基金新台币陆拾万元,委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运用,每年所得孳息,除拨充奖学金及必要费用外,若有剩余,并入基金内。第三条 本奖学金之发给,以本会会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姊妹,在台北巿之公立大专院校或在台湾省与高雄巿之国立大专院校求学;合于本办法规定条件者,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第四条 本奖学金之名额暂定为陆名,其金额

  • 文章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13期  出版时间:1999-02-27
    关键字: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 简则 会务报告

    民国八十七年四月九日修正第一条 乡贤黎明女士,为纪念其夫君蔡亚萍先生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特委托台北市梅县同乡会设置〈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第二条 本奖学金之基金新台币陆拾万元,委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运用,每年所得孳息,除拨充奖学金及必要费用外,若有剩余,并入基金内。第三条 本奖学金之发给,以本会会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姊妹,在台北市之公立大专院校或在台湾省与高雄市之国立大专院校求学;合于本办法规定条件者,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第四条 本奖学金之名额暂定为陆名

  • 文章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12期  出版时间:1998-02-08
    关键字: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 会务报告 简则

    民国八十五年二月四日修正第一条 乡贤黎明女士,为纪念其夫君蔡亚萍先生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特委托台北市梅县同乡会设置〈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第二条 本奖学金之基金新台币陆拾万元,委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运用,每年所得孳息,除拨充奖学金及必要费用外,若有剩余,并入基金内。第三条 本奖学金之发给,以本会会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姊妹,在台北市之公立大专院校或在台湾省与高雄市之国立大专院校求学;合于本办法规定条件者,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第四条 本奖学金之名额暂定为陆名

  • 文章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10期  出版时间:1996-03-05
    关键字: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 会务报告 简则

    民85.⒉⒋修正第一条 乡贤黎 明女士,为纪念其夫君蔡亚萍先生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特委托台北市梅县同乡会设置〈蔡亚萍先生纪念奖学金〉。第二条 本奖学金之基金新台币陆拾万元,委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运用,每年所得孳息,除拨充奖学金及必要费用外,若有剩余,并入基金内。第三条 本奖学金之发给,以本会会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姊妹,在台北市之公立大专院校或在台湾省与高雄市之国立大专院校求学;合于本办法规定条件者,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第四条 本奖学金之名额暂定为陆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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