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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七十三年春季奖助学金定自三月一日起开始申请,至四月十日截止。申请条件学业成绩奖学金须在八十分以上,助学金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必须甲等(八十分以上)。成绩单如是影印本,必须由学校另加盖校印,否则不予受理。详细办法可参考上期刋出奖助学金发绐办法全文。
七十五学年度下学期敎育奖助金,自即日起至四月十日止,同鄕会接受申请,凡合于规定者,可向同鄕会索取申请书,备具各项证件申请。
一〇一年秋季奖助学金将于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十月十五日截止收件。
一〇二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七十五年春季奖助学金,同鄕会于三月一日起开始申请。凡同鄕子弟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须具学业成绩单(印本须加盖校印)并附在学证明书,并塡具申请书并由同鄕会会员作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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