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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出。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觚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也说:「法律学校法律别科二班,实于前淸宣统三年四月开课,其时各校风气,往往开课四五月后,尙有请求入学者;或已经入学,延至四五月,尙未到堂者」。[2]校规废弛,龙蛇混杂,马马虎虎。后经提法司整理颓风,宣示自宣统三年四月「别科第二班开课之日起,算满一月后,已允准入学而延未到堂者,即行开除,未入学者,虽有如讲习科(法政学堂)年半毕业文凭。亦不得援例请求入学」。紊乱的情形,始稍有轨道。法律学堂在京师是直隶修律大臣或法部,在各省是属提法司或高等法院。山东法律学
研究乐理,七十多年间,写出有关音乐等著,翻译、主编词书共三十多种,其中专著以《律学》最著名,享誉中外。关于「律」的研究,在我国虽古已有之,但古人把「律」与天文历法合在一起研究,称为「律历」,后来把「律」与乐理一起研究,称为「乐律」,直至明代的朱载堉,才把「律」和「乐」分开来研究,使「律」成为独立的学科,称为「律学」。但缪师的《律学》,在内容方面与朱载堉的「律学」有所区别:朱的「律学」可说是集中国古代律学研究成果之大成;而缪先生的「律学」,则是放眼世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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