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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大埔的交通状况和其他地方一样,以河流水运为主,而陆路则有官路及小道辅之。官路,顾名思义,就是由官府出资(或出面集资)修设管理的道路,比之于现在的公路。根据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一五五七年)和清同治十二年(公元一八六一年)的《大埔县志》记载:明清时期的大埔官路,以县城(今茶阳城)为中心向周边村镇辐射,有的直至县界……一、小靖官路:自神泉街抵永定县界廿五里,即从社泉街起经小靖(太宁)抵埔永交界的三层岭计廿五里,嘉靖年间监察御使姚虞的《新修小靖官路记
一泰国原称暹罗。明淸两代,中、暹关系之密,通使之频,远非前朝可比;而其枢纽则在广州之国际贸易。查明代自太祖洪武三年(西元一三七〇年),命吕宗俊等赍诏谕暹罗斛,其后暹罗斛于五年间凡十五贡,自洪武十年遣使赐王印并改其国号为暹罗后,暹罗比年一贡,或一年两贡,或数年一贡。有明一代,当其国「大城Ayudhaya前朝」及「大城后朝[1]」,明使往暹者二十余次,暹使来朝者多至八十七次,世子亦有亲自入朝者,其关系不可谓不密矣,而其封贡通市,盖莫不经由广州之道[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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