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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交通银行。河北大楼;位于台北市金华街五十九号,为七层建筑;一楼、二楼及地下室,属于本会财产,其余三、四、五、六、七楼,皆属于合建户。七楼产权,已为张溥泉、崔震华伉俪奖学金基金会所购置,由基金会管理。二楼为本会办公室,亦为溥泉堂。一楼与地下室出租,一楼每月租金五万一千元,地下室每月租金二万四千元。大抵一楼租金,可敷本会办公费用、印制河北文献及其他活动、与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地下室租金,则可用以擧办敬老及其他意外开支等费用。本年七十九年七月止,本会原已积存七十
租金二四、〇〇〇元。大抵一楼租金,可敷本会办公,及河北文献印制费用,以及公共设施,税金缴纳等费用。地下室租金,则用以举办敬老祝寿宴会,与颁发奖学金之杂项费用,例如刊登报纸,及印制表册等费用。本会地下室得以出租,固能举办甚多,有益同鄕会务,本可尙有剩余,举办更多会务。昔因河北公墓问题,自七十九年起,支付预购空墓穴退费四九三、五〇〇元。而所余无几!民国八十年十一月,河北同鄕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刊列于次:一、河北同鄕会 资产负债表二、河北同鄕会 损益表五、溥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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