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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清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年),因鴉片戰爭失敗後,被迫簽訂南京條約所訂有關於海關協定,無法增加進口關稅。國內有所需時只可設法對國內謀增賦稅,以濟時艱。而釐金一稅就這樣因應而創。當咸豐三年(一八五三年),因受太平天國之太平軍攻佔南京的壓迫,軍事緊急,餉源枯竭,鄕勇主帥曾國藩乃採納幫辦江南軍務的雷以誠所用錢江之策,請准倡收釐金以助餉,即於揚州之仙女鎭倡辦釐捐,是爲籌設釐之矢。後各省相繼仿行,在水陸交通要隘的地方,設卡徵稅—內地貨物通過稅,據說原擬事平即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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