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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食店等等大小舖子纷纷推出,市面逐渐向西延伸发展,又约一华里许,竟形成了上塘以外又一繁荣地区,以上是记忆所及泗泾六七十年以前的轮廓大槪。泗鎭淸代属娄县管辖,驻有县丞、把总文武各一员,都是八九品末秩小官,例由知府委派,大小总是地方官,却连个小衙都没有,将就租赁民房居住。偶然有小案子需要审问时,经常假杨爷庙大殿,权充公堂。这大殿屋宇尙称完整寛敞,神像却不知为何移到了偏殿去了,空出来正好派用场,(以后的鄕公所也就在这里,)记得我小时候曾见过一囘把总在此设案审问一件
城周窝舖共二五间。三、行政区划㈠户口:三二、八四五户;一四二、二五四口。(见民国四十七年九月山西省重建方案草案。按:光緖十六年官列一五、一六一户;六九、二八一口。)㈡田赋:屯田熟地四、八二九顷八九亩三分五厘,征地丁银七、九五五两七钱一分五厘。征本色米八九七石九合二勺。本色米每石折征银一两一钱五分,计折银一、〇三二两六钱。以上共征银八、九八八两三钱一分五厘。㈢城内分四大街:为东北街、东南街、西北街、西南街。设四街公所,由士绅主持,每街选街长一人。四街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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