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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农业种植为主体的经贸合作稳步发展、以服务台胞为目的的具体工作贴近实际、以「华夏文明看山西」为载体的交流交往繁荣热络。为了形成良好的两岸合作,山西省特地提出三项惠台政策吸引台商,包括「把政策性的规定制订好」、「把经常性的制度坚持」和「把具体的事务落实好」。三项优惠政策王清宪说明,二〇〇四年、二〇〇五年,山西省先后公布《山西省鼓励外商、港澳台同胞及华侨投资实施细则》、《山西省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办法》、《台胞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等政策。为进一步加强台商投诉
北海投资的优惠政策⒈举办属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二〇〇一年至二〇一〇年期间,减按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⒉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及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値税。⒊对在西部地区(北海)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⒋对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生态林应占八十%以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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