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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银行股权问题,上期本人已将经过情形详述,据河南同鄕会杨蔚理事长云:在向行政院陈情后,并再函催办,并请立法委员丑辉瑛,在院会中向有关单位提出质询,前财政部长郭婉容,见事态重要,于七十九年二月十三日在台北亚都饭店邀请十二省同鄕会理事长餐敍,硏讨解决办法,本人因被推选为发言代表,参加了餐会,对以往财政部提出之答复,强烈不满,据理力争,当时郭部长允由农银另硏办法,拨款同鄕会,作为对同鄕子弟奖学金及贫困救济之用,但因中央选举关系,时日迁延,迄未实现,目前
中国农民银行上演股权争夺风波!农民银行面临安徽、甘肃等十二省在台同鄕会索取省股股利纠纷,虽然财政部已驳回十二省同鄕会争股请求,但是各省同鄕会仍坚持抗争,直接将陈情书上达至行政院,强烈争取农银股权。由安徽、甘肃、靑海、陕西、浙江、贵州、河南、四川、湖北、福建、江西、湖南等十二个省同鄕会,为持续争取各省在农民银行的股权,已派代表向行政院秘书长王昭明表达意见,并面递陈情书。据表示,四十多年前中国大陆农村破落,为救济农村灾民,先总统 蒋公命令上述十二省,各省筹资
民的股金去向,农民银行总经理蔡茂昌亦曾表示:「纪录中农银确有十二省省股,但是农银为国家经营事业,股权悉由财政部处理,地方政府或省同乡会争取股权,应由财政部定夺」。因而引发各省来台民众普遍不满,各省同乡会责无房贷,故联名向行政院激烈抗议,以维护各有股权股益。向农银争取股权,最先由河南同乡会理事长杨蔚先生发起,他联合贵州同乡会理事长张法干先生,召集十二省同乡会代表,多次开会,硏讨争取股权进行程序与方式,笔者与陕西同乡会总干事张佐鹏先生,亦多次参与会议。为争取十二省在
同鄕会具名支领各百分之十股利及其他收益,用以办理贫苦同鄕福利事业。」之陈情。其「歉难」之理由,是「各省旅台同鄕会无自治法人地位,对农行无行使股权之余地,至于陷区省份股权行使,应受『戡乱时期在台公司陷区股东权行使条例』之规范限制,以及农银股权,即使受托代管之财政部,于法亦无权动用。」看来振振有辞,依法有据。笔者已年逾六旬,系自贵州经过多少艰危来台,当时省府奉命投入中农银之廿五万银圆,应属贵州之税收,吾家年年缴赋纳税,未曾稍有积欠,故本人应有权为此笔巨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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