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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 掌理内政(续十一)三、社会安全制度的确立问题1.社会保险的推广。台省自实施劳工保险与渔民保险后,一般劳工与渔民生活,确已获得显著改善,但保险项目,未包括疾病与失业。至占绝大多数的农民,迄未纳入保险制度内。凡此,均宜在财力可能范围内,予以逐步实施。2.社会救助的普及。台省各地,尙未能普徧设立救济院、托儿所、及习艺所等救助机关,而已设立者,规模又甚小,救助无多,收效不宏。3.就业辅导的擧办。台省社会虽日趋安定繁荣,然失业者,仍所在多有,尤以各地
六五、掌理内政(七)筹建社会安全制度:社会行政,槪言之不外两方面工作:一是改善人民生活,解救人民困难。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改良社会风气。在欧美民主国家的社会行政,大抵只有前者,没有后者。换言之,在他们的国度里只有社会安全行政;而在我国,由于传统事实和**抗俄需要,后者由占相当的比重。所以我对于当时的社会行政:㈠职业团体、㈡社会团体、㈢社会运动、㈣社会保险、㈤社会救助、㈥社会福利、㈦国民就业、㈧合作事业,均依照施政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有关法规、分别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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