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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季同治年间,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一案,是当时轰动朝野的一件大狱,被称为淸代四大奇案之一。可是案情因传闻异词,发生了一系列演义式的谣传流言。马新贻(一八二一——一八七〇),字谷山,号燕门,别号铁舫。山东曹州府菏泽县人。道光二十七年丁未进士。历任安徽知县、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等职。仕途一帆风顺,同治三年升任浙江巡抚,旋擢闽浙总督,于同治七年,调两江总督,兼通商(南洋)大臣。他所以能扶摇直上,大部份得力于军功,他屡与太平军、捻军转战于皖北,表现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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