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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于上期刊载「王仲靑收囘上海会产」一文,各同鄕阅后,对王鄕长之热爱鄕邦,至为敬佩,兹承有有关鄕长对该文内容有所指正,事属史事,特予更正如下:无锡旅沪同鄕会,向上海地方法院拍得新会所之时间,非为民国二十二年左右,系在民国二十六年春夏之间。王仲靑鄕长,系受无锡旅沪同鄕会前辈鄕长之邀约,参予协助,以合法、合理、合情之手续收囘会产,其收囘之时间,系在民国三十五年秋冬之间,当时王鄕长服务之单位、职务、月支薪金数,均与原文所述者不符。金阿毛先生,虽系帮会中人,然其
上海无锡同鄕会,于民国二十二年左右,以锡金会馆房屋不敷应用,乃向法院买得爱多亚路占地约五百坪之三层楼房屋一所,该屋为开设上海日夜银行、大世界、中法大药房黄楚九老板之私宅,因破产而被拍卖。但被二十余个公会及派出所占据办公,又被名僧设为龙兴寺,供人做佛事吃素斋,以致无法收囘,不能迁入办公。抗战胜利后,王仲靑鄕长任军统局上海站长,时欲收囘会产,经硏究龙兴寺不愿迁出之原因,系被恶势力及做素斋厨司所操纵,非用合理方法不能解决,会有人称地头蛇之金阿毛于三十五年做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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