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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国内各地多无学校之设立,孩童读书,除少数权贵富家子弟有能力请老师至家中设馆施教外,绝大多数人家的子弟,只有进「私塾」受教一途,也就是所谓的「村塾」。村塾的设置地点,不一而足,有的设在祠堂,有的则设在私家宅第。至于束脩(学费),多无定额,视学生家境量力酌收,所以「塾师」的待遇极低,勉可餬口。清人郑燮(板桥),是我们江苏兴化人,年轻时曾做塾师,他有一首自嘲诗:诗曰:「教馆原来是下流,傍人门户度春秋。半饥半饿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课少父兄嫌懒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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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县佐治员待遇民国二十四年七月,江苏民厅长余井塘氏,以各县县政府为行政组织之基础,关系重要,事业日繁,不健全其组织,不足以收事功,本省各县佐治人员之规定额数,按诸事实,实不敷应用,而其待遇过低,尤不易罗致适当人才,以此影响县政效率者甚大,乃谨就本省各县政府实际需要情形,及本省财力实况,详加考核,重行规定,县佐治员之额数与待遇,以期行政效率,得以增进,提请省府会议通过,玆将其理由及简表,探志于后(说明):(一)县佐治员额数,一等县仍照旧规定,二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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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话军人待遇待遇系指工作的报酬,所谓同工同酬,乃市井之口头禅。但以我国文化之悠久,与乎词藻之繁褥,同样的计工计酬,竟有薪俸、薪饷、薪资、薪水,旧官场又雅称,廉俸、鹤俸、氷敬、炎敬。复因不同工而用不同名词:给老师叫束修,给工匠叫工资,厂商发薪水,机关发薪俸,部队却叫「关饷」等。待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经济恶化,物价暴涨,政府为维军公敎人员生活,乃产生了「实物配给」这个制度,待后来物资缺乏,又折合成「米代金」「油代金」「煤代金」这些名堂。同时为招徕技术人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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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前三年按中专标准收费,后二年才按大专标准收费,学生与普通高校专科生享受的待遇完全相同,就业又很好,所以这几年报考学生非常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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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迫感,校方立意,盖欲尽二年时间内,逼使学生扎下坚实基础也,且同学咸来自东北之老四省,(笔者入校后,河北山东籍同学亦渐多)率出身农鄕,纯如稚子,惟知苦读是物,(按当年亦乏康乐去处)循规蹈距,互相竞争,而养成祇尊高材,鄙视财势之风气,亦当时背景使然也(因东北农村之读书子弟,多属大粮户,家道殷实,生计毫无虞,而无求于人)。理工学院之敎授待遇查母校经费,似无预算,无论前校长之王岷源,继校长之张汉卿,对校院用款,皆予取予求,有求必应,毫无限制也。然天下之事,非财莫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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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鄉長係浦東南匯縣人,在財經機關及金融界方面歷任要職,擔任臺北市銀行董事長已屆八載,於本年年初屆齡退休;他是一個奉公守法標準有爲的公務員,素爲同鄉所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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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之硏讨,均表现出大公无私之风度。余在任三年中,县府与议会始终合作无间,致政令得以顺利进行。在当时县与县之比较上,实亦少有之现象,此乃使余感触最深,而不能忘怀者。二、以稻谷五斗为基数发给实物,改进军公敎人员待遇,藉提高工作效率:在抗战末期,因物资短缺,通货膨胀,物价不时波动。首先受到影响的,为靠薪饷收入维生之军公敎人员。余到任之初,为谋保障其生活的安全,防止贪汚,幷提高工作效率,乃向县议会提议,将军公敎人员薪饷以稻谷五斗为基数,发给实物案,经议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