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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寧波同鄕會會章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96期  出版时间:1976-07-01
    关键字: 同乡会 规章 会费 会员 职权 会议

    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或会员五人以上检擧,经理事会审查通过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吿」「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之同意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请主管官署核准行之,并请会员大会追认。第十一条 会员经除名后,须缴还一切凭证及淸缴欠费。第四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廿一人,候补理事七人,监事七人,候补监事二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以无记名连记法选擧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但理事长连任

  • 文章中國省制研究(二)

    来源期刊:《海州文獻》第4卷 第3期  作者:王士信  出版时间:1982-09-01
    关键字: 省制结构 演变 官吏建制 官吏职权

    各有权责,各有专司。分层负责,每岁决狱多少,责在廷尉。每年钱谷几何?责在大司农,丞相可以不知(见汉书卷四〇王陵传。)长安市内治安良否,长安令负直接责任,京兆尹负间接责任。(见汉书卷七四丙吉传。)黄缓以下有无犯法,郡守有监督之权,刺史可以不问。(见汉书卷八三朱傅传。)不但同列之间不得互为侵犯,纵令上下主从之间,也不得任意干涉,制度十分良好,秩序俨然完整,眞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政治制度。然降至南北朝时则不然,往往同一职权的机构,分属于数个不同的机关。吏部尙书主选事

  • 文章台北市阜寧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阜宁人》 第3期  出版时间:1985-01-01
    关键字: 台北市阜宁同乡会 章程 任务 组织 职权

    以上签署得召开临时会。第廿一条 理监事会每三个月擧行一次,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第廿二条 理监事会得擧行联席会议由理事长常务监事会同召集。第六章 职权第廿三条 会员大会之职权如左:⒈制定或修正本会会章 ⒉选擧理监事 ⒊其他重要事项之决定第廿四条 理事会之职权如左:⒈处理本会会务 ⒉审核会员入会资格 ⒊拟订工作计划 ⒋编制经费预算案 ⒌召集会员或代表大会并执行决议第廿五条 监事会职权如左:⒈稽核理事会财务收支状况 ⒉监察理事会会务执行情形 ⒊监察理事会执行

  • 文章中國古代的宰相(一)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18卷 第3期  作者:李甲孚 出版时间:1986-03-30
    关键字: 宰相由来 官称 各代宰相体制 宰相数目 宰相职权

    如有人奏请设立丞相的要处以死刑;一面提升六部的职权。不久就在华盖等四个殿阁分别设置大学士,如东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之类,最后通称为内阁大学士。大学士因而就是明代的宰相。淸朝的宰相也叫内阁大学士,在满人、汉人中分别派用,另设翰林院。雍正九年(西元一七三一年)又增设协办大学士,由各部尙书兼任。内阁最后改名为军机处,主持处务的官员叫军机大臣,由内阁大学士兼任。因而淸代雍正年间以后的宰相,多是军机大臣,而不是内阁大学士了。宣统三年(西元一九一一年)改用责任内阁

  • 文章建院先鋒 文化堡壘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82期  作者:不阿  出版时间:1976-08-20
    关键字: 无锡 台湾“中研院” 筹备处 组织法 学术 职权

    对国家贡献很大,近十年来,更加强领导着国家学术硏究的方向,并且普及了学术硏究的风气,使国内学术硏究水准日见增高,促成了国家建设的飞跃发展,近年来的硏究工作,更能把握正确方向,注重科学实用,院士们以学术报国,写下了历史的新页。院士职权任重道远 选擧才能议订方针院士的职权,依照组织法的规定:㈠选举院士,及名誉院士,㈡选举评议员,㈢议订国家学术方针,㈣受政府的委托,办理学术设计调查审查及硏究事项。每两年开院士会议一次,不开院士会议的那一年,由院长前往美国,在东西

  • 文章臺北市湖北陽新縣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陽新文獻》 第2期  出版时间:1987-04-01
    关键字: 总则任务 理监事会员职权 会议安排 经费会计

    除名」之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之同意,必要时,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请主管官署核准施行,并提请会员大会追认。第十四条 会员除名后,须缴还一切凭证,并缴清一切会费,已缴各费槪不退还。第十五条 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机关,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第十六条:本会设理事九人,候补理事三人,监事三人,候补监事一人,均由会员大会中,以无记名连记法投票选任之。任期「三年」,得连选连任,本会理监事因故出缺时,由候补理监事分别递补,以补足原任之

  • 文章臺北市福建連城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5期  出版时间:1985-02-01
    关键字: 连城同乡章程 会名会址 会务会员管理 会员义务 职权经费

    惟除名处分应提大会通过后报请主管官署核准后行之。第四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条: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大会闭会期间,以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长对外代表本会。第十一条:本会设理事十一人,候补理事三人,监事三人,候补监事一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以无记名连记法选举之,各以得票多数者为当选,次多数者为候补。其名次以得票多寡为序,票数相同时,以抽签方式定之。第十二条:理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连选得连任,理监事因故出缺时,由候补理监事依次递补,以补足任期为止。第十三

  • 文章台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8期  出版时间:1998-02-01
    关键字: 长汀章程 会址会旨 会籍会员管理 会讯会务 职权义务 会费管收

    ㈢有品行不端或吸食鸦片及其他毒品者。第八条 会员如有妨害本会名誉或本会章程者,经理、监事联席会议得按其情节,予以警吿或除名处分,并提会员大会追认之。第四章 会员之权利义务第九条 会员有选举、被选举权及罢免权与发言表决权。第十条 会员有提供意见及建议之权。第十一条 会员有遵守会章,服从决议之义务。第十二条 会员有缴纳会费之义务。第五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大会开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理事长对外代表本会。第十四条 本会设理事十一名,候补

  • 文章台北市湖北省監利縣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監利文献》 第2期  出版时间:1982-01-01
    关键字: 乡会章程 会务分工 会员管理 理事会职权 会费收支 荣誉评选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第十一条 本会设理事十九人,候补理事五人,监事五人,候补监事一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投票选擧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理监事因故出缺时,分别由候补理监事依次递补,以补足原任任期为限。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组织理事会,互选常务理事五人,由理事就常务理事中推选理事长一人,综理会务,对外代表本会,理事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常务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第十三条 本会监事组织监事会,互选一人为常务监事,监察一切会务。第十四条 理事会之职权

  • 文章財團法人台北市福建長汀同鄕會文敎基金會捐助曁組織章程草案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4期  出版时间:1984-01-01
    关键字: 基金会总则 基金来源 组织及职权 基金管理与使用 附则 办理申请

    房四楼一户。(巳装修完竣之不动产)第七条:本基金会基于目的事业之需要得对外捐募基金,幷随时接受国内外热心公益鄕亲之捐赠。第三章 组织及职权第八条:本基金会设董事九人组织董事会,其成员为同鄕会理事长、常务监事及常务理事一人为当然董事,其余人选由长汀同鄕会理监事联席会议推定之。并由董事中互推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财务董事各一人,董事长对外代表本基金会,均为无给职。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但财务董事不得连任。其第二届以后之董事由当届同鄕会之理监事会会同董事会选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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