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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八四、元、四修正第一條 本會爲獎勵故鄉(梅縣及梅江區)優良學生敦品勵學、奮發上進,特設置本獎學金。第二條 本獎學金,由本會故鄉優良學生獎學金基金孳息所得,或鄉賢曁社會熱心人士認捐名額款項内撥充之,獎學金金額爲每名每年港幣伍佰元。第三條 本獎學金名額,由本會獎學金委員會逐年訂定。一九九四學年度名額分配如左:一、全國重點大學正科本(一九九四)年錄取入學者,共三十名。二、廣東省境内各大學正科肄業生共四十名。三、梅縣及梅江區境内之大學正科及師範專科學校三年制肄業...
一九九五年一月四日梅縣高級中學—高考優秀生(共7名)東山中學—高考優秀生(共7名)梅縣地區所屬中學—高考優秀生(華僑、松口、畬江、丙村、南口、梅西、松源各1名,共7名)梅江區所屬中學—高考優秀生(梅州中學7名、聯合中學1名、樂育中學1名,共9名)合計一〇〇名(每名每年獎學金港幣伍佰元,共計港幣五〇、〇〇〇元,除減抵上(九三)學年度結存貴會港幣五〇〇元外,仍須港幣四九、五〇〇元,均已委託梅縣文化教育促進會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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