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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臺北市浙江同鄉會第七屆第三次會員大會紀錄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17卷 第3期  出版时间:1985-03-10
    关键字: 同乡会会议纪要 会员管理 修正同乡会章程 忠义山庄经费 公益慈善事业

    决议:通过。第五案:(理事会提)案由:修正本会会章(第卅三条、卅七条部份款项),请公决案。说明:第卅三条原条文第㈠会员缴纳会费其标准如左:1.永久会员:一次缴付会费新台币三千元正。(不修正2.荣誉会员:每年缴付会费新台币五百元。修正为一千元正。3.基本会员:每年缴付会费新台币二百元正。修正为三百元。增列㈡赞助同鄕:每年缴付年费新台币三百元正。㈡㈢㈣依次修正为㈢㈣㈤,条文内容不变。第卅七条:原条文:凡设籍台北市之同鄕,符合本章程之规定者,均得为本会会员,并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鄕会章程修正条文(第三十一条)

    来源期刊:《同安》 第71期  出版时间:2000-04-01
    关键字: 同乡会章程 修正条文 第三十一条 职权修订 编辑委员会 财务组 咨译委员会

    修订条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八次修正:八十九年二月十二日第三十一条:本会各组暨各委员会之职权如左:一、总务组:掌理组织、印信、出纳、会计、文书、人事、庶务、及不属各组之事项。二、财务组:掌理经费预算、决算之编拟、会费之收集、收支赈项之登记、现金票据之保管事项。三、福利组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58期  出版时间:1997-01-01
    关键字: 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修正条文 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

    修订条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一章 总则修正后条文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章程依据人民团体法之规定订定之。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乡感情、团结同乡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全体会员福利,并促进海内外同乡协助政府推行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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