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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年八月册日本会第二次全体理事会通过)一、展览日期:预定五十九年十月中旬或下旬擧行(详确日期接洽后定)二、展览地点:假定在国军文艺活动中心艺术厅或中山堂集会堂。三、展览内容:国画、西画、画法、艺术摄影。四、征求作品对象:⑴我浙旅台著名书昼家。⑵一般同鄕对书画美术有特殊修养或珍藏者。五、参加辨法:⑴名家作品由本会具函邀请参加。⑵一般同鄕由本会登报启事公开征求。⑶每人每种参加作品以不超过两件为限。⑷同鄕珍藏之我浙先贤作品欢迎参加。⑶画件作品大小不拘
园地公开·欢迎投稿 来稿每年十一月底截止一、埔邑山川文物,政教风尚纪述。二、先贤人物及地方掌故。三、海内外乡亲之奋斗创业成就事实。四、乡亲联谊活动报导及与亲(族)人欢聚饮宴大场面照片。五、返乡探亲祭祖见闻。六、研究如何增进乡亲联谊之方法。七、欢迎提供返乡探亲拍摄之故乡风光、古蹟照片,并请于照片后面注明照片内容,及提供人姓名。八、吾埔名人书法墨宝(请拍摄成照片)。九、同乡及其子弟之优秀书画、摄影、雕塑等艺术作品图片(含简介)。十、乡亲好人、好事、及
高云周二、征稿要求:⑴书法作品,书体规格不限;⑵美术作品,必须是中国画,内容不限。书画作品以4尺以上宣纸为宜,至少不少于3尺。书写内容可以写附寄内容,也可以自拟内容(联句、骈文、诗词、祭文均可)。三、征稿时间:二〇〇四年三月一日至五月三〇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稿件与登记表一并挂号邮寄。四、作品待遇:本次活动由著名专家组成顾问团,对作品进行遴选,书法作品镌刻勒石,美术作品装裱后由画廊珍藏,作为许由墓景点的一道文化景观,并颁发收藏证,碑林刻成之日,举办大型揭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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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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