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92期
出版日期:1977-06-20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太常寺掌理祭祀禮樂之事,國子監掌理訓導太學生之事,皆設有博士之職,以上八種官,都算是京官,府推官是每府一人,辦理全府刑名案件。知縣掌一縣之政,相當於現代的縣長,以前重要的縣政是刑名錢糧,現在的縣政,錢糧由財政科和稅捐處管,刑名案件歸法院管,治安工作由警察局管,民主時代,縣長是老百姓選出來爲民服務的公僕;而專制時代的知縣,却是皇帝欽派的父母官,管理全縣老百姓,縣政一把抓,職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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