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7期
出版日期:1993-01-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我國嫁娶之禮,由來己久,舊時的禮法,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男子二十而冠,有爲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據此可知,舊時男女之婚齡,男在二十至三十之間,女在十五至二十之間。男婚女嫁之禮法,都是承襲舊時的六禮。六禮六禮即是婚禮,要經過六道手續:一、是納采:男方請媒人,帶簡單禮物,向女方求婚二、是問名:詢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時。三、是納吉:女方答應後,男方備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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