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期
出版日期:1966-05-02
出版周期:月刊或季刊
开 本:16开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四月,江西省選擧事務所,曾分致各代表通知一件開:「國民大會前經明令定於民國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召開大會,所有本省出席代表,應於會前十日內,親到南京國民大會報到,並交驗當選證書,及出席通知,以辦理各代表報到出席。」等語,各代表得通知後,卽紛集南昌,會商赴會事宜,以交通順利,幸均能如期抵京,而當時各省代表之抵京者。原定五月五日擧行還都 謁陵大典後,大會卽同時揭幕,孰...
关键词: 中华民国制宪国民大会 | 《中华民国宪法》 | 国民代表 | 江西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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