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3期
出版日期:1994-01-01
出版周期:半年刊
开 本:32开
交城李芳,抗戰時期工作於華北督導團,與日軍作戰於中條山。抗戰勝利後,任北平警察局專員。大陸變色,被共產黨囚禁,判死刑,緩期兩年,後又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幸而不死。曾在黑龍江興凱湖農場、北京竇格莊淸河化工廠、良鄕機械廠、延慶磚瓦廠、大同大靑窰煤礦、陽泉營營煤礦、永濟伍姓湖農場勞改。爲劃淸界限,髮妻離婚,子女改姓,七十三年(一九八四年)平反,始相見面,定居北京。其能活至現在—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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