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22卷 第6期
出版日期:2006-12-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特支費上自副總統下至基層主管都一樣,半數檢據,半數不用檢據,只要填具領單即可,這是為了主管交際或公務需要有些費用無法取得憑證之便宜措施,全部都是要先墊款後再申請,申請下來的錢當然都是由會計、出納直接撥入申請人薪資帳戶。沒有一個領特支費的公務人員會去另外開個特支費的帳戶(包括各縣市首長、行政院各高官),一半檢據部份必須取得合法憑證並與公務有相關之費用,另一半無需檢據部份就由各主...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511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