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19卷 第4期
出版日期:2003-08-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政大法律系敎授 蘇永欽陳總統昨天對黨籍立法委員說,公民投票的依據是憲法第二條,現在缺的只是程序性立法,即使訂不出來,照樣可以用行政命令辦理諮詢性的公投,因此明年無論如何都要舉辦有關核四、世衛與國會改革的公投。在陳總統挑起這個話題,朝野政黨像水母一樣虛張聲勢吵掉半個夏天以後,一切又回到原點。事情真的就這麼簡單嗎?陳總統恐怕不能迴避下面五個問題:第一,憲法不只規定主權在民,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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