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3期
出版日期:1999-02-27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民國七十四年二月,尚霖承各鄉親厚愛,推選為本會第十六屆理事長,至民國八十年任期屆滿兩任,為期六年(當時會章規定理事長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正待辦理第十八屆理監事改選時,適逢政府修訂人民團體組織法,規定【理事長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具時尚霖業已做滿兩任,乃依人團法新規定,請求另選賢能接替。未料在理監事聯席會議中討論時,鄉前輩張炎元先生提出意見:以法律不溯已往,政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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