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11卷 第1期
出版日期:1995-02-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各種生物族群均有權利自然地生存在地球上,地球上不應祇有人類才能為生存爭取人權,野生動物也有牠們的生存權,也能爭取牠們自然的生存空間;人類應該有的心情—萬物本應相互共存,生生不息,勿因『佔有』成『稀有』,勿使『稀有』變『絕種』。大自然社會爲各種生物族群所組成,大自然環境爲各種生物族群所共享,大自然空間爲各種生物族群所共有,各生物族群有各自之生存空間及生活環境相互共存。野生動物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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