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0期
出版日期:2010-1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附註:茲訂每年九月卅日為年滿八十歲鄉親第一次申請敬老金之基準日。申請者請於每年八月卅日前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寄本會,俾便辦理。已申請發給敬老金有案之鄉親,不須每年寄交身分證影印本,若通訊地址變動務請通知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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