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6期
出版日期:1996-12-3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一、本基金辦法依據吳偉英先生與同鄉會之協議書訂定。二、本基金由同鄉吳偉英、吳鄭群珍夫婦捐款新台幣貳佰萬元,委託台北市五華同鄉會存入銀行孳息。三、本基金孳息所得,提存百分之廿轉為基金,餘百分之八十為敬老金。名額多寡以每年基金所得孳息為限。按年齡高低順序辦理。四、敬老對象凡五華同鄉在台灣設立户籍滿一年之長者為準。五、敬老金致送時間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西元一九九八年)起,每年重陽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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