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5期
出版日期:2008-0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編按:曹興誠先生曾因和艦案遭起訴,即辭去其一手打造的聯電董事長;雖經法院宣判其無罪,但彼仍以一介小民之心關懷國是,特於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提出「兩岸和平共處法」供國人參考。不意隔天竟遭陳水扁批判其操弄政治,「只辦統一公投,卻不辦獨立公投,沒有道理。」曹先生乃於十一月二十日以再論答陳之質疑,謂彼的出發點是希望在此法之下,台灣既能保持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也能為和平、安樂、進步、繁榮的地方。既然前提是「和平」,首先當然要避免與大陸衝突。「台獨公投」是準備來推動「法理台獨」的,必定引起兩岸衝突,所以他予以摒除。今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曹先生從科技發展與國際趨勢三論「兩岸和平共處法」,筆者閱之,深有同感;甚盼兩岸有識之士多加重視,特轉載文獻,以饗兩岸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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