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3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71-02-16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32开
元年一月十七日都督府通令各縣,以准省議會函,議决江蘇省暫行地方制案第一條,凡地方無論舊稱爲州、爲廳、爲縣,一律稱縣,各縣設縣民政長,同城州縣均裁併爲一,其縣名由都督定之。特酌定縣名,隨發新印,令仰遵照。附縣名一覽表,計開:吳縣 洞庭(轄太湖、靖湖二廳地) 吳江 常熟 崑山 華亭 奉賢 金山 上海 南匯 川沙 靑浦 武進 無錫 宜興 江陰 靖江 丹徒 丹陽 金壇 溧陽 太平 太倉 嘉定 寶山 崇明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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