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26卷 第2期
出版日期:2000-09-20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漁民保險備付金案之爭臺灣的保險事業很發達,此種現象表示了政府對於造福民衆、安定社會所做的努力。在各種不同性質的保險中,軍公敎人員保險與勞工保險對於安定軍公敎人員與勞工生活所發揮的功能很大。令人遺憾者,從事漁撈勞動的漁民,雖然也是勞工,卻不能與其他勞工一視同仁的享受勞工保險條例中所規定的權利。對於漁撈勞動的漁民,另有一條旣不合情,又不合理的特別辦法,使漁撈勞動的漁民應享的保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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