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1期
出版日期:1994-12-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
我國土地得以買賣,當從商鞅變法談起。西元前三五〇年,商鞅在秦國變法,廢除了井田制度,造就了一個民得私有買賣土地的新社會。這一個帶有資本主義色彩的土地制度,刺激了秦國的生產力,也奠定了統一六國的基礎,秦與繼起的漢帝國,可以說都構築在土地得自由買賣的社會基礎上。但正如董仲舒所說:「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富者田連仟佰,貧者立錐之地。」(漢書·食貨志)貧富的懸...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0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