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7、28期
出版日期:1991-12-01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
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經由國民大會廢止,由憲政當選之中華民國第一屆國大代表,政府五院立法之委員、監察委員在本年底,將全部退職,修憲後將選出第二屆的立、監委、國大代表,是中華民國憲政改革史上的重大歷史任務。臨時條款所產生國會,在台灣四十多年來對我國領導中心的鞏固,政治的安定,經濟的繁榮,有不可抹滅的貢獻,使國家得以在穩定中持續發展。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後,民生凋敝,百廢待舉...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73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