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40期
出版日期:1980-01-15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唐代社會,人民分爲良人與奴隷兩階段。奴隷之身份,與馬牛驢騾相同,是可買賣、過價、立市券者也。而良人者分爲士農工商,「凡學習文武者爲士,肄力耕桑者爲農、工作貿易者爲工,屠沽興販者爲商。工商之家,不得預於士;食祿之人,不得奪下人之利」(唐六典)。各有其本業,若廻避而改入他色之類,是曰避本業,爲法律所不許。社會階級旣劃分爲此,故唐人生活,實以貴賤爲差等。又有所謂雜戶者,原爲良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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