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文獻

卷期(号): 第49期

出版日期:1982-04-15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32开

抗戰時期新縣制的推行——兼談陕西政風——
作  者: 高應篤 出版日期: 1982-04-15
文章页数: 6 页 报告大小: 5.87M
文章字数: 5350 字 所属期刊: 第49期
浏览次数:   下载次数: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下载阅读

摘要:

舊縣制的五項缺點北伐統一後,國民政府於十七年九月間公佈了「縣組織法」,十八年六月,十九年七月,先後修正兩次,此時縣組織法規定,縣之性質爲行政體而非自治體,縣政府之組織,除縣長外,僅置秘書一人,設一科或二科,編制人員,每科僅置科員二至四人,幷得僱用事務員及僱員,其他公安、財政、建設、敎育各局局長,由省政府委派,但得呈准設置衞生、土地、社會、糧食管理等局,縣以下爲區,區設區長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