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51期
出版日期:1979-04-10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一、文前閒話我國男女婚姻的禮儀,自然肇端於禮記的六禮。所謂六禮,是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這六項禮儀,自古以來,政府並未制定一套實施細則而作爲人民行爲標準的規範,僅以敎育方式化民成俗,使人民遵而行之。實際執行起來不是那麽簡單,其中細節很多,這些細節,人言人殊,各行其是,行之旣久,權衡現實,就難免因時而變,因地而異,不足爲怪。最近讀到湖北文獻第四十九期鄧繼封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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