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18期
出版日期:1996-01-10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三年前黃梅旅臺同鄕會第四屆第七次理監事會中,本人曾提議「送釣竿回黃梅運動」一案,希望藉此幫助故鄕增加就業,繁榮經濟,以解除鄕人的困窘,其中訂有三個工作項目,卽:①發動親友到黃梅投資,以繁榮地方經濟。②擴大黃梅禪宗發祥地的宣傳,以促進觀光事業的發達。③邀請黃梅縣黃梅劇院來臺演出,以提高黃梅縣的知名度。以上①②兩項,已分別推動,且頗具成效,唯有第③項,直到今天,方始有了眉目,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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