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獻

卷期(号): 第115期

出版日期:1995-04-10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歷史文化名城荊州
作  者: 錢家璜 出版日期: 1995-04-10
文章页数: 3 页 报告大小: 2.17M
文章字数: 3699 字 所属期刊: 第1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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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荆州之名得於鄂西三面絕險之荆山,《書》〈禹貢〉曰「荆及衡陽惟荆州」,荆卽荆山。荆州疆域及治所,代有變遷。古爲我國九州之一,涵蓋今湖南、湖北二全省,及四川省東南部,貴州省東北部與廣東省北部西隅連、連山二縣,及廣西省全縣等地。周、漢以後皆置荆州。東漢劉表爲荆州刺史,治設襄陽縣城,因稱其地爲荆州鎭。三國吳置荆州治於南郡卽今江陵縣城,歷代遂以爲荆州。明改置荆州府,屬湖北省,府治設江陵縣城,領二州十一縣並施州(施南)。淸因之,後割二州三縣另立宜昌、施南二府。荆州府僅轄江陵、公安、石首、監利、松滋、枝江、宜都、遠安(後割予荆門)八縣。民國二十二年廢府設荆州專員公署,治設江陵縣城,轄江陵、公安、石首、監利、松滋、枝江、荆門七縣,後將沔陽、潛江、當陽撥歸管轄,共轄十縣。中共建治後,將沙市劃出江陵縣建制,單獨置沙市市,並設荆州地區行政公署,治設江陵縣城,轄江陵、公安、石首、監利、松滋、天門、京山七縣,及沙市、潛江、洪湖、仙桃、鍾祥五市。後復將沙市市劃出地區管轄,升格爲省轄市,與地區平行,高於母縣江陵,以致市縣相處尶尬,而沙市市復無力擔負中共政制規約以市轄鄰縣,因而影響經濟發展。去年十一月,中共遂撤銷荆州地區行政區公署,將沙市市與江陵縣復行合併,成立荆沙市,下分三區:沙市區(領四鄕二鎭及市區五辦事處),荆州區(原爲荆州鎭,現領二鄕五鎭),江陵區(區政府設郝穴,領二鄕七鎭)。自此又將江陵一分爲二。荆沙市治設沙市,轄公安、松滋、監利、京山四縣,代管石首、洪湖、鍾祥三市。荆州古城原爲江陵縣城,因又名江陵城,而今江陵已有別於荆州。歷史上的江陵疆域,由於近數十年先後割捨(徐李、龍灣、埠河等區鄕鎭均經割離),於今所剩已不足三分之一矣!「歷史文化名城荆州」一文,敍述荆州城史實及近年狀況頗詳,爲族弟錢家璜所撰(原任江陵縣文聯副主席代主席),特介紹刊於《湖北文獻》,以饗諸鄕親。臺北市湖北省江陵縣同鄕會理事長錢江潮誌

关键词: 荊州 | 江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