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7期
出版日期:1995-06-02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8开
一、由在台親友,依政府規定,檢具來台者之身份證影本暨有關證明,向有關單位申請發給「大陸同胞旅行證」。二、來台者收到台灣親友帶去之「大陸同胞旅行證」影印文件後,攜帶其本人之戶籍資料、身份證及二吋半身照片三張,向所屬之公安單位申辦港、澳通行證。三、來台者取得「港、澳通行證後,即可決定行期。(最好先連絡在台親友,請其代爲安排旅行社,預定交通車、機票,幷自廣州起接送至港搭上飛台灣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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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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